为加强城西街道环卫所建设,树立队伍形象,规范队伍管理,使队伍管理向制度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方向发展,进一步促进城西街道环卫保洁工作,营造卫生、整洁、优美的城西街道环境,现将《城西街道环境卫生规范化长效管理考核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希认真加以对照学习,并执行。
附:《城西街道环境卫生规范化长效管理考核办法》
城西街道办事处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十四日
城西街道环境卫生规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
为了促进队伍的规范建设,充分调动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工作效率,规范队员行为,现结合实际工作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聘用制度
环卫所聘用制度采取每年聘用一次的办法。所长、副所长根据思想道德表现、工作能力、工作实绩等,经街道办事处考核考查,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聘用、任命;其他环卫管理人员根据各片区的工作需要及环卫所所长、副所长的意见、建议,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聘用、安排。环卫所所长、副所长与其他管理人员、保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:一是对工作不专心致志,经常不在岗在位,且工作效果较差的;二是违反工作纪律,向管理对象借钱拿物或吃、拿、卡、要的,一经查实,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;三是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,被公安机关查处的;四是患病或非因公(工)负伤,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。环卫管理人员、保洁人员、清运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所长职责
所长负责环卫所的全面工作,抓好环卫所队伍建设、业务培训,协调有关事宜,抓好督查工作,每月督查不少于四次,并做好记录。安排好上级布置的创建工作任务,做好每月考核的统计,抓好环卫所各项票据管理,妥善处理突发事件。
(二)副所长职责
全面负责分管片区的工作,抓好队伍建设、业务培训,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并抓好内部管理,协调有关事项,抓好督查工作,并对考核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,抓好各项票据管理和考勤工作,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认真进行巡查工作。
(三)环卫管理人员职责
1、遵纪守法,按时上下班,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参与赌博,上班时间不得参与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。
2、照章办事,严禁以权谋私,向管理对象借钱拿物等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3、思想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尊重领导,安心工作,文明执勤。
4、工作大胆,方法妥当,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,保证城镇管理、市容卫生等符合规定要求。
5、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自己的人身安全。
6、管理好职责范围内的路面、路边、花坛、沟边、垃圾房及果壳箱、公厕等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牛皮癣清除等工作。
(四)环卫清扫人员职责
1、遵纪守法,按时上下班,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2、做好自己分管区块路面、路边、花坛、沟边、垃圾房及果壳箱等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牛皮癣清除等工作。
3、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创建任务。
4、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自己的人身安全。
5、严禁焚烧垃圾。
(五)环卫清运工职责
1、遵纪守法,按时上下班,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2、做好自己分管路段垃圾房的垃圾日产日清工作,并保持垃圾房的清洁,严禁焚烧垃圾。
3、垃圾装载不得满出车厢口,清运垃圾时必须进行覆盖,并做到沿途无撒漏现象,车厢外无垃圾拖挂现象。
4、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位置,不得随意乱倒。
5、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清运任务。
6、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自己的人身安全。
三、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
(一)环卫管理人员考核办法(总分为100分)
1、纪律作风方面:
(1)加强队伍管理,环卫所全体人员定期、不定期地集中培训、开会,汇报工作情况、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。无特殊情况,到会率应达到100%,如无故不参加的,每次扣10分。
(2)按时上下班,出全勤,无迟到、早退;迟到、早退每10分钟扣5分/次,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;严格签到制度,严禁代替他人签到,发现代签现象每次扣代替者20分。
(3)在岗在位,认真巡查,上班期间如有事需请假,必须经负责人同意,否则一律按擅自离岗论处,如查岗时手机无人接或手机关机的,一律按擅自离岗论处;查岗不在岗在位的扣30分/次。
(4)遵纪守法,组织纪律观念强,遵守规章制度,办事公道。违反工作纪律,上班时间参与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,每发现一次扣50分。
(5)工作时间一律禁酒,发现一次通报批评,扣20分,并扣除所长、副所长各10分。
(6)内务卫生,办公桌清洁,四周无烟蒂纸屑等,检查不符合要求扣5分/次。
2、街容街貌方面:
(1)沿街建筑物无乱贴、乱涂、乱画、乱挂广告等现象发生,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5分。
(2)街区道路沿线无垃圾,街区河道内无漂浮物,绿化带内无垃圾,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。
(3)街区果壳箱保持清洁,箱内垃圾日产日清,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。
(4)街区公共厕所整洁,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。
3、督查考核方面:
(1)市及市级以上领导表扬到的片区、路段或人员每次加30分;街道班子成员表扬的,每次加20分。
(2)市及市级以上领导批评到的片区、路段或人员每次扣30分;街道班子成员表扬的,每次扣20分。
(3)在新闻媒体上表扬的,每次加20分;创建明查暗访通报表扬的,每次加20分。
(4)在新闻媒体上通报批评的,每次扣20分,创建明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分,暗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;群众举报有成堆垃圾经查属实的扣10分。
(5)同一地段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受上级领导表扬的,再加20分;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受上级领导批评的,再扣20分。
(6)街道创建办督查到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15分,工作好的加15分。
(7)所长、副所长督查到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,工作好的加10分,
(二)环卫清扫队伍考核办法(总分为100分)
1、工作不穿工作服,每次扣5分。
2、未能完成包干区域的日常保洁,包括路边、沟边、塘边、花坛等的日常保洁,每次扣10分。
3、清扫保洁不到位,存在花扫现象的,每次扣10分。
4、未能完成上级布置的创建任务,每次扣20分。
5、未能做好区域内果壳箱、垃圾房、绿化带的保洁,每处扣5分。
6、参照环卫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第3《督查考核方面》的考核办法内容(1)、(2)、(3)、(4)、(5)、(6)、(7)进行考核。
(三)环卫清运人员考核办法(总分为100分)
1、未能完成分管路段垃圾房的日产日清工作,每次扣10分。
2、垃圾房不整洁,焚烧垃圾,每发现一次扣10分。
3、清运范围内(清运点)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表扬的,每次加30分,反之则扣30分,受到街道班子成员表扬的加20分/次,反之扣20分/次,受到街道创建办表扬的加15分,反之扣15分;受到所长、副所长督查不合格的扣10分。
4、连续两次未能清运同一垃圾房垃圾,每发现一次再扣20分。
5、清运垃圾时不进行覆盖,每次扣10分。
四、奖惩办法
(一)环卫管理人员奖惩办法
1、月奖奖惩办法:队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月考核奖金组成,其中基础工资所长1200元,副所长1000元,队员800元;月考核奖金为400元/人,以月考核加、扣分为依据进行发放。
2、年终奖奖惩办法:环卫管理人员年终奖金考核按卫生费收缴情况和月考核情况核定。
(1)卫生费收缴考核奖励:(1)城西中队计奖人数为6人,计奖基数为24万元;园区中队计奖人数为7人,计奖基数为30万元。各片区收足以上基数的工资全额发放,收不足视收费不足部分的比例,扣除相应的工资,收不足片区的队员年终奖金按50%发放。年终卫生费收缴奖励金统一按照收费总额的15%计取,超出定额基数的部分按30%计奖,具体到人由创建办根据各片区工作量大小及平时工作情况来确定。
(2)年终奖由上述计算方式进行计算,并与月考核、工作责任、岗位等相挂钩,实发年终奖由计算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,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月考核累计得分除以12后得出的结果;实发年终奖按卫生费考核得奖数乘以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计发。
(二)环卫清扫人员奖惩办法
1、环卫清扫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月考核奖金组成,其中基础工资为每月800元;月考核奖金 片为300元/月,月考核奖金发放按每月考核得分值的百分比发放。
2、环卫清扫人员年终奖金根据实际情况由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另行商量确定,按照平时考核的平均分值发放;为鼓励先进,每年按清扫保洁人员总数的10%评出年度先进保洁员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,表彰仪式在庆祝环卫节大会上举行。
(三)环卫清运人员奖惩办法
1、环卫清运人员的月工资和年终奖金按工作量大小确定。考核奖金具体为:
2、月奖、年终奖按照《环卫清运人员考核办法》得分情况分放。年终考核评分按12个月平均计算,得分在80分以上的按评分情况发放,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以发放。
五、组织实施
1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请假一天的,同时向所长、副所长请假;一天以上的要写出书面请假条,要经街道创建办签字同意,如不办理请假手续,以旷工论处。
2、副所长每天不定时对队员在岗在位、工作纪律、日常管理、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,发现问题随时登记扣分并责成整改。
3、所长每三天对各片区在岗在位工作纪律、日常管理、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,发现问题随时登记扣分并责成整改。
4、街道创建办每周或不定期对各片区在岗在位工作纪律、日常管理、工作成效等进行督查,发现问题随时登记扣分并责成整改。
5、街道班子成员实行不定期督查。
6、根据以上1、2、3、4及市领导督查、上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等督查的结果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,作为发放月奖与年终奖的依据。所长、副所长督查到的队员在岗在位、工作纪律、日常管理、工作成效等情况的加、扣分只加、扣队员,不加、扣所长、副所长。其余督查等加、扣分,所长根据三个片区加、扣分情况进行加、扣分,副所长根据所在片区加、扣分情况进行加、扣分。
六、本办法由街道创建办负责解释。
七、本办法自2008年 月 日起实施。
城西街道办事处
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